本报讯 近日,在第九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会议上,武进区检察院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201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5年来,武进区检察院检察宣传工作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借助各级媒体,积极宣传检察职能、先进人物事迹、典型案例、亮点特色,先后在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340余篇(次),在《新华日报》、《常州日报》等省市级媒体刊登的宣传稿件多次在省市院评选中获奖。据悉,武进检察宣传工作已连续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14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武检轩 童华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