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已由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第11号
《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已由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