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版:综合
2024年08月06日

我市公布未成年人保护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周洁 通讯员 吴晨辰

记者8月1日从市文广旅局获悉,我市公布了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023—2024)。

案例一:常州某剧本娱乐场所提供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娱乐产品案(入选省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关键词:剧本娱乐、引诱自杀。

案情概要:2024年6月,常州某密室剧本杀场所经营的“《阴山鬼校》的18+密室主题”剧本,传播招魂、上吊自杀等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经调查,该场所接纳5名未成年人参与了该剧本娱乐活动,并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一定危害。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二:常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出版物进口业务案

关键词:漫威、暴力、海淘。

案情概要:2023年9月,执法人员对名为“××之家”的淘宝店铺进行远程勘验,发现店铺主要销售美国漫威和DC公司的境外漫画期刊,部分漫画内容充斥不适宜未成年人阅读的暴力、血腥元素。经调查,当事人通过境外网站非法购买了175本美国漫画期刊,均已出售。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执法部门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三:常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案

关键词:网络游戏、防沉迷。

案情概要:2023年2月,常州某公司在其网站上运营网络游戏《葬魂之诗》,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未查询到相关审批信息。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执法部门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四:常州市某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案

关键词:网吧、接纳未成年人。

案情概要:2023年11月,执法人员发现常州市某网吧15号机有一名韦姓消费者为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执法部门对该网吧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溧阳某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案

关键词: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案情概要:2024年5月,溧阳市文体广旅局执法人员对溧阳某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接纳了2名未成年人进入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执法部门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六:龙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案

关键词:侵权盗版、教辅、行刑衔接。

案情概要:2024年5月,执法人员依据举报线索,对龙某某经营的店铺进行检查,发现龙某某实际经营多家拼多多店铺,售卖包括《涂重点》等多种盗版教辅书籍,超500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法部门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七:某互联网信息技术常州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案

关键词:漫画、淫秽、低俗。

案情概要:2023年6月,执法人员对名为“××书房”的微信公众号进行远程勘验,发现该公众号内链接的漫画书城中所登载的部分漫画人物对话为淫辞秽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法部门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八:常州金坛区某游泳馆违法经营案

关键词:游泳馆、名录公示、安全。

案情概要:2023年8月初及8月18日,金坛区文体广旅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游泳馆未将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且不及时整改。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法部门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九:武进高新区某文具店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关键词:校园周边、无证书店、教辅书。

案情概要:2024年5月,执法人员对武进区某小学周边的文具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文具店出售教辅教材、儿童读物等书籍,但店主无法提供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十:钟楼区北港某百货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关键词:盲盒、拆卡、沉迷。

案情概要:2023年8月,执法人员发现“抖音App”中名为“××拆卡”的账号主要内容为拆各类卡片、美漫期刊等视频及直播,该店铺工商信息名称为钟楼区北港某百货店。当事人通过抖音App,自2022年8月开始经营“××拆卡”抖音店铺,主要售卖实物卡牌、各类盲盒等,并未领取相关许可证。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执法部门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据悉,暑假期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并呼吁全社会共同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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