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版:综合
2024年08月08日

一起帮助新业态劳动者遇事“讨公道”

——记全省首家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公益法律服务团

□本报记者 唐秋冰

通 讯 员 常工宣 潘慧敏

“如果在路上发生意外,有什么补偿或赔偿?”“外卖这一行,有带薪休假吗?”“我们结算是按每单来计算的。遇到节假日,能否要求公司按双倍或三倍来结算?”“生病不能送外卖,能要求公司给补贴吗?”7月22日,在钟楼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的法律援助窗口,“外卖老哥”陶毅一口气提了一串问题。

53岁的陶毅今年4月才开始做外卖员。他从安徽省安庆市来到常州已有10多年,一直在钟楼经济开发区经营一家面馆,今年面馆生意实在不好,只得关门跑起了外卖。从业3个多月,陶毅对外卖行业劳动报酬的一些法律法规还不了解,听说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公益法律服务团,遂慕名前来。当天,该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冯成律师受理了他的咨询,一一回答他的问题,化解了他的疑虑。

该公益法律服务团是全省首家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公益法律服务团,2022年6月由钟楼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联合成立,由钟楼区区属的19家律师事务所组成律师团队,专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民事诉讼代理等公益法律服务。

目前服务的新业态就业人员有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等。“这类群体最大的特点是流动性大,有些问题在法律条款中没有明确。我们对于他们的诉求,会从法律角度分析,尽量找到双方的平衡点来协调化解矛盾。”公益法律服务团团长王长春说,公益法律服务团成立2年来,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需求,已为1000多人次免费提供法律服务,为100余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在他们协调处理的案件中,有多起典型案例。马某于2022年通过网络平台入职深圳某网络家政公司,在职期间,马某发现,该网络家政公司并不能正常派发维持其基本劳动报酬的工单,往往每月只有1000元左右的收入,反而通过搞培训向员工售卖“家政劳动工具”,以实现公司赢利。于是,马某向公益律师寻求帮助。经过协调,双方最终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结清了相关劳动报酬,马某也退掉了部分家政劳动工具。

还有一起是某外卖小哥入职一家外卖公司,在送外卖途中突发意外,导致配送失败,本人也受了伤。外卖小哥与外卖公司就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受伤补偿和工资结算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外卖小哥将案件诉至钟楼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结清工资并承担赔偿责任。在区法院和公益律师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长春说:“这些案例,都是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劳动者经常会碰到的问题,硬打官司,劳动者一是在时间上拖不起,二是请律师也需要一笔较大的费用。公益律师团队的助力,对他们可谓雪中送炭。”

该公益法律服务团依托户外劳动者驿站的阵地优势,精准对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需求,推动法律援助“进商圈”,做到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公益法律服务团联系电话、职工法律援助事项、相关工作规则“四公开”,把法律援助服务送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身边。“让公益律师走到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劳动者身边,目的就是为他们提供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钟楼区总工会主席李文军说,辖区专门制定了《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公益法律服务团服务指南》,明确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零距离”法律咨询服务,为扩大“覆盖面”,还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至今已举行了100余场。 胡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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