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版:文笔塔 观点
2024年08月28日

观点集结

“知假买假”谁举证?能否获得惩罚性赔偿?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实践中存在争议的食品标签及说明书瑕疵认定、代购人责任、小作坊责任、“知假买假”索赔等作出规定。《解释》对恶意高额索赔、连续购买索赔和反复索赔行为分别予以规制,其中有一条原则贯穿始终——“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什么是“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举些简单的例子:明明是一家三口,却买了十口人在保质期内也吃不完的食品……对于这些明显有违生活常识的消费行为,法院只支持合理范围内消费对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也就是说,那些指望通过大量购买食品药品来“赚”赔偿,甚至以此为业、谋求暴利的职业打假群体,其生意的“盈利”空间被大幅压缩。这符合既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初衷。

——澎湃

8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指出,授予护士处方权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但也表示,结合我国国情,将对授予护士处方权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在此基础上,适时修订相关法规,制定完善相关政策。赋予护士处方权是近年来医疗系统的一个热门话题。我国《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但这是狭义上的处方。广义上的处方,应该理解为诊疗方面的决定权,包括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药品领取单等。可以看出,上述地方赋予护士处方权的尝试,与《处方管理办法》并不冲突。然而,即使是部分护士获得广义上和有限度的处方权,意义也非同小可。另外不得不提的一点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居家护理需求也在持续增加,赋予护士一定的处方权,能更好地顺应人口老龄化和护理新模式。

——罗志华

有图就有真相吗?有截屏就说明平台发布了相关内容吗?“截屏造假”,正在成为一种新兴的、低成本的、危害巨大的制造谣言、传播谣言的手段,值得高度警惕,它正在污染我们的信源。这种造谣的手段其实是狐假虎威、李代桃僵。造谣者让广受公众知晓的平台,甚至专业媒体为编造的谎言加分增信,让这些平台和媒体背锅。从受众的角度来说,需要全民提升媒体素养,学会识别信息源头的真实性。看到匪夷所思的截屏内容,别急着发朋友圈,到平台上查一查有没有相关的账号,相关账号下面有没有相关的发言。网络时代带来信息传播的便捷性,也需要提升信息传播的责任感。不要因为我们的盲目转发,让我们的网络空间、社交平台变成了谣言的污水坑,别上了栽赃式谣言的当。

——沈琳

看个电视有多难 不能补办的关键原因是成本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