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4版:社会
2024年11月14日

购买海景房,切莫冲动消费

本报讯(吴凌浩 赵晨 巫芳兰) 近日,市民唐先生向南大街消协反映,其参加了一家公司组织的“看房团”,看中山东烟台某楼盘的在建海景房,在当地销售人员的大力推荐下,支付了3万元定金预订了一套房子。回常后,唐先生冷静下来,逐渐打消了购买的念头,向公司要求退款,结果遭到拒绝。

消协工作人员在与唐先生沟通时发现,其在付款时一未索要付款凭证,二未签订购房合同,只能出示银行转账记录。组织“看房团”的公司负责人称,公司只收取每人200元的出行费用,组织目标客户前往海景房所在地参观。该公司认为,唐先生是在自愿的前提下付款的,理应向海景房销售方要求退款。

工作人员要求组织“看房团”的公司联系海景房销售方,为唐先生补开付款发票,并将了解到的情况跟唐先生作了详细说明,建议其向海景房销售方所在地相关部门投诉,或考虑司法途径维权。

南大街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异地购买“度假房”近年来较为常见,消费者在交钱前,一定要全面考虑、谨慎决定,不能“激情消费”、冲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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