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超彦
2024年“五一”假期后,我被安排到新北法院民二庭工作,而在2016年,我也曾到新北法院交流一年。现在工作之余,心中总会不自觉地与当年进行一番比较。
2016年,我被安排至新北法院民三庭工作,主要审理民一庭分流的民间借贷案件。当时送达中心还未成立,财产保全也无法进行网控,法官的大量精力都花在送达和保全上。只要不开庭,就上门送应诉材料或者实施财产保全,因此我跑遍了新北城区和薛家、安家、春江、奔牛、罗溪等乡镇。直到现在,很多通往乡镇的岔路和各个乡镇银行网点的位置我都记忆犹新。现在成立了送达中心,当事人的电话、地址也能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协查,财产保全大部分也能网上实施,送达和保全的效率和成功率大大提高,让法官可以节约精力,更加专注于案件本身。但当各种途径都无法送达时,最后的公告送达基本通过报纸、网络进行,实际效果不及以前上门贴公告的方式。
相对于送达和保全,案件审理工作的变化并不明显,但是案件数量大大增加。2016年全年,新北法院大部分一线法官结案200多件,仅个别法官结案超过300件。而今年前三季度,基本上所有一线法官结案都在300件左右,超过400件的也不在少数,而未结案基本都在200件以上。加上最后一季度的结案冲刺,可以预测一线法官的结案数基本会超过450件,部分法官甚至会接近乃至超过600件。每周一到周五,各个法庭都在循环工作,每天四五个庭是基本操作,七八个庭也习以为常。反映到具体审理工作中,最直观的变化是很少当庭宣判了。2016年时,我承办的案件中约有一半以上会当庭宣判,庭后十日内送达文书,每天开完庭就加班加点写判决。而现在基本不作当庭宣判,一个原因是案件复杂程度增加,另一个原因是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当庭宣判无法保证十天内能把判决书撰写完毕。
基层法院的商事案件相对于中院的商事案件也有很大不同:第一个不同是调撤率比较高,我个人的调撤率在70%左右,相比去年在中院办案的调撤率翻了两番有余。但是调撤率高不等于调解难度低,一部分调撤案件是当事人在案件受理后或者财产保全后就主动协商,自行达成协议后,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或者履行完毕后撤回起诉,真正进入审理程序后的调解成功率并不高。根据与当事人的沟通,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争议较大,比如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另一方面是被告没有付款能力,即使勉强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往往无法按约履行,最后还是会进入执行程序,也失去了调解的意义。
第二个不同是事实清楚的案件比例较高,很多商事案件中的合同、交货凭证、付款记录齐备,之所以进入诉讼是因为被告没有偿付能力。少数争议较大的案件都是上诉的主力,导致二审案件事实复杂,能达成调解的比例不高。
第三个不同是会遇到“奇特”的案件,部分案件中原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比较罕见,有些是对法律的理解不足,有些是市场环境的新变化导致的新型诉讼,这部分案件大多能够通过法律释明和组织双方协商进行化解,很少会进入二审。
八年间法院工作虽有变化和陌生,但总有一些东西是熟悉不变的,那就是我们法院人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情怀,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精神,甘于平凡、勇挑重担的责任和担当。我自觉还是“青年干警”,应尽自己之责,愿以青年应有的姿态,积极面对变化,务实科学、向上向善、提升专业技能,与新北法院的老朋友、新朋友一起,继续撸起袖子加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