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洁璐 陈元海) 记者26日从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获悉,自《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发布以来,我市已累计受理老旧营运货车补贴申报事项122件,申请涉及补贴资金626万元。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将报废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支持标准、操作细则参照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执行。即对提前报废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每辆1万元—4.5万元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按照每辆3.5万元—14万元不等予以分档补贴。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补贴时限从今年7月31日回溯至今年3月7日(含),即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置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取得日期提前至2024年3月7日(含)。
市道服中心提醒,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提前报废和新购车辆的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可视情延长至2025年1月15日;逾期提交申请的,将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拨打咨询电话0519-85578608,或前往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服务站“常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常州市新北区科五路6号)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