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宵斌
“不以案件办结为终点,做好服务企业的后半篇文章,企业发展更有信心!”前不久,市公安局天宁分局收到来自当地某企业的感谢信,感谢当地公安机关不仅迅速破了案,还送上一份“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健全完善内控管理机制。
近年来,天宁公安分局经侦部门不断创新探索,努力做到“护企优商”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近日,天宁分局进一步推出《天宁分局经济犯罪受立案工作意见(试行)》,结合查办涉企经济犯罪案件,梳理企业经营管理隐患,拓展与企业沟通渠道,建设线上“联系群”、线下“服务站”,积极回应企业合理合法诉求。
统一标准 破解企业报案难
记者来到天宁公安分局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大厅宽敞整洁。群众自书、数据录入、受理接待、警种处置4个功能区域划分清晰,墙面张贴了“三个当场”制度、被害人诉求权利义务告知书以及常州经侦支队自创的《经侦部门接处警、受立案“十要点”》。“所有报案、来访、来电都由接报案中心统一登记、集中办理,同步在各所升级接报案室,便于群众就近报案。”天宁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朱昊介绍。
“在接报案中心,群众反映情况,法制部门先行登记,经侦部门跟进处警,案管室后台审核,报案过程多重把关、透明公正、高效便捷。”提供材料的当天,常州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收到了公安机关为其当事人开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案件受理后,侦办单位根据案管室开具的侦查提纲开展工作,初查期限到期前,案卷材料将提交经侦案管中心,由经侦、法制部门分别阅卷,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等内容进行实质审核,填写《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实质双审表》,记录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意见,由承办民警签字落实整改。天宁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殷辉说:“我们定期通报超期案件情况,对不予立案的案件实行‘过筛式’内审,由法制部门审核,对未达立案标准的案件及时告知救济渠道,坚决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情况。”
精准引导 助力防控堵漏洞
“法务部门成立了没有?”“新员工入职流程明确了吗?”“合作企业背景调查做没做?”天宁区青龙街道某科技企业成立以来,天宁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每年都要去走访几趟。每次去,助企民警也都要问一问企业内部管理情况。
“我们注意到,企业负责人是科研型人才,一心钻研技术,管理经验比较欠缺,企业经营存在一些漏洞。”助企民警刘江海说。近年来,从加强风险防控、完善采购制度,到组建知识产权部、法务审计部,公安机关帮助企业补上管理漏洞,企业在人员管理、财务支付等方面逐步实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一个企业的成长,不同阶段有不同需求。我们在企业发展的重要阶段,给出针对性建议,对成长型企业进行全程守护。”天宁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邹金泉表示。
不久前,天宁辖区某贸易公司负责人王某(化名)报案称,企业业务员周某(化名)、黄某(化名)侵占公司钱款,涉嫌违法犯罪。经办案民警了解,该贸易公司是一家初创的跨境贸易公司,周某、黄某是公司采购员,公司成立起就在公司工作。但近期公司发现采购成本陡增,通过摸排发现主要是周某、黄某的采购价上浮很大,个别供应商采购量也增长很多,怀疑内外勾结、侵占公司资金。
负责受理此案的天宁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徐天晔介绍说:“我们仔细核查公司账目、梳理相关业务合同,发现不仅是周某、黄某,采购部门还有多名采购员也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天宁经侦大队积极贯彻市县主战、警种主责,组织精干警力奔赴河北、浙江等5省8市开展取证工作,收集到关键证据,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积极为公司挽回损失200余万元。“通过个案,我们‘解剖麻雀’,剖析发案深层次原因,发现公司管理漏洞,积极为其构筑防护网。”徐天晔介绍说。
送法上门 筑牢企业“防火墙”
“企业通过违法手段获得融资或使用资金公私不分,将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请对照《关于防范民营企业融资风险的提示》,尽快对企业进行隐患排查。”不久前,天宁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梁晨阳来到辖区某企业,提醒企业负责人注意预防高风险经济犯罪。该企业法务部负责人说:“看了这份文件,企业融资过程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防范,都在风险防范提示书中一一列举,一目了然。”
2023年1月以来,天宁公安定期上门与企业面对面沟通,对企业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的原因、规模、危害等开展前瞻性、深层次分析,通过“风险防范提示书”机制,提醒企业提高警惕,及时采取措施。
11月22日下午,天宁区某企业二楼会议室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讲课正在进行。这是天宁分局经侦大队警长尹培丞了解需求后送法上门,以案说法,提醒企业员工树牢法治思维,严守法律底线。他说:“走访企业过程中,企业和员工反映最多的就是希望公安机关上门进行普法宣传,尤其是针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企业员工易发多发的犯罪类型,通过讲述鲜活的案例,推动相关法律规定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