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嫄 周祥 王钦仙) 《常州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行业从业准则》近日正式发布并施行,这是我市首个关于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从业规定。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社会化消防治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力量,在维护公共安全和预防火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4年12月26日,我市举行全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行业会议,正式发布并施行《常州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行业从业准则》。
据介绍,该《准则》根据《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等法律规章及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
《准则》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本市应按照国家、行业及江苏省地方标准规定的流程及技术要求进行执业,提供服务前应与委托方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设立项目负责人并组织编制服务方案,并要将执业项目向消防救援机构进行备案。
《准则》最鲜明的亮点,在于明确了“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单独承接服务业务”,进一步加强了对资质挂靠、出借等违法行为的治理。“机构签署服务合同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执业项目向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准则》要求,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不得超出备案范围执业,“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同时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的个人,不得在同一个项目中担任不同的角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