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为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钟楼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本期《新钟楼》发布2024年钟楼区七大消费维权案例,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为钟楼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记 者 吴凌浩
通讯员 钟消 范李昂
钻戒回购玩“分身术”
【案情简介】 罗先生于2008年花12万余元在一家首饰店购买了一枚钻戒,商家承诺3年后加价10%回购并开具了发票。2024年,罗先生去店里回收时,商家却说钻石可以加价回购,但白金戒托不能,并称当年登报说明过活动细则。消协人员认为,该店称当年登过报却提供不出实质性证据,无法认定其当时有做过类似的解释说明;同时,“3年后加价10%回购”字样的红章盖在了销售发票的左上角,并未额外做出特指说明,消费者据此发票理解为“钻戒整体都可回购”并无不妥。最终,商家同意将钻戒按总价加价10%进行整体回购。
【消协提醒】 消费者在参加珠宝首饰等贵重商品的回购活动时,一般消费金额较大,时间跨度较长,双方应签订合同,详细约定活动规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消费者也要注意甄别,尽量选择营业稳定、信誉度高的商家参加活动,最大程度降低交易风险。
漏电足浴桶患上“拖延症”
【案情简介】 2023年,张先生网购了一款电动足浴桶,购买时,商家明确承诺“商品质量问题2年内免费保修”。2024年底,张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足浴桶通电后存在漏电现象。因问题发生于商家承诺的2年保修期内(保修期至2025年1月),张某立即联系商家,要求按承诺免费维修、延保两年或退货退款。但商家以“需返厂检测确认为由”拖延处理,张某遂向消协投诉维权。区消协确认2年保修条款真实有效。随即要求商家限期提供解决方案,并督促其履行保修义务。最终,商家承认售后处理不当,同意为张先生全额退货退款。
【消协提醒】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留存商家承诺证据,对网页宣传、聊天记录中的“保修承诺”及时截图或录屏保存,作为维权依据。若商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商家免费维修;若商家推诿,可向平台或监管部门投诉,必要时申请第三方检测。
销售承诺成“空头支票”
【案情简介】 2024年初,陈先生花费10万余元在某4S店订购一辆新能源汽车作网约车,付款前向4S店再三确认网约车质保是否和家用车相同并得到肯定答复,但陈先生发现,事实与4S店销售时宣称的不一致,与4S店协商不成无奈投诉。区消协工作人员陪同消费者到实地核实情况,商家一开始声称,承诺消费者购买网约车质保和家用车相同是销售人员为达到售卖车辆的个人行为,与商家无关。后经工作人员向商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最终4S店同意为消费者赠送轮胎、提供免费的车辆保养服务等且做了书面确认。
【消协提醒】 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不要被宣传迷惑,应提前熟悉“三包”规定,详细阅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和交易细节,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违约赔偿方式。出现问题时要保留凭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购保健品“踩坑”
【案情简介】 2024年,八旬老人吴先生通过网络结识一家保健品公司的销售员小丁,小丁通过微信陆续发送了不少宣传资料和视频,吴先生看了很心动,遂通过微信小程序购买了该公司保健品,花费4950元。食用一段时间后,吴先生发现并未达到视频宣传和小丁所说的效果,要求退款未果后诉至区消协。商家认为产品无质量问题,仅认可剩余未拆封产品可退货退款。吴先生表示,小丁发来的资料和视频称可治疗疾病,这些夸大宣传误导了自己。经多次协商沟通,商家最终全额退还了货款。
【消协提醒】 近年来,因保健品引发的消费纠纷屡屡发生。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要有自我判断力,不可盲目听信商家宣传,一旦发现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应及时保留好宣传单页、票据等证据材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保健功能进行标签标识和宣传表述,不得误导消费者,并在销售过程中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
地暖系统藏“旧锅炉”
【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倪先生花费2.7万元订购了一套地暖系统。在锅炉交付及安装过程中,商家未告知倪先生锅炉已送货上门并安装完成,也未让倪先生现场签字确认。事后,倪先生在燃气公司通气签字时,才知晓此事。他发现锅炉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与购买日期相差了近4年,故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希望能够退一赔三。商家则表示该锅炉为进口产品,目前库房的产品均为该批次。区消协认为商家在销售时未如实告知消费者库存商品的生产日期,且在送货、安装过程中未告知消费者,也未让消费者现场签字确认。经调解,商家同意对倪先生补偿4000元,并承诺会按照三包规定,对商品质保8年。
【消协提醒】 消费者在订购家用电器时,除详细了解商品的型号、功能、产地等信息外,更要询问清楚商品的生产日期和质保时限。在家电送货、安装时,务必现场查验并签字确认。
促销让消费者犯迷糊
【案情简介】 2024年,李先生见某商场公众号发布开展“消费满额抽奖”活动后,遂在该商场一家店内消费了50元,前往抽奖处抽奖时,却被告知该店并未参与活动,无法抽奖。李先生认为活动页面未明确说明参与商家范围,涉嫌误导消费者,遂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过区消协工作人员核实,活动页面确实未明确标注参与商家范围,仅以“消费满50元即可参与抽奖”为宣传噱头,导致消费者误解。经过协商,商场承认活动规则存在疏漏,同意为李某补发小礼品,并承诺在后续活动中完善规则说明。同时,商场在活动页面显著位置补充了参与商家名单,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消协提醒】 消费者在参与促销活动前,应仔细阅读活动规则,并保留相关凭证,如遇纠纷,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商家在举办促销活动时,应严格遵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确保信息透明公开,避免因规则不明引发纠纷。
灯具购买“货不对板”
【案情简介】 2024年初,王先生花一万余元订购了几套灯具,现场展厅看好后与商家口头约定灯具尺寸、颜色等情况后支付了货款。送货上门后他却发现,其中一盏吸顶吊灯与他看中的那款有所差异。由于王先生交付灯具款时,订购单上只有灯具的品牌、件数和付款金额,没有对灯具的特征详细描述,王先生与商家多次协商换货未果,遂投诉至区消协。经调解,商家同意给王先生更换一盏吸顶吊灯,并将灯具品牌、材料、颜色及造型等情况均做了书面确认。
【消协提醒】 消费者在订购家居用品时,应当场签订书面协议,详细说明交易事项和有关细节,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违约赔偿方式、期限。对于同品牌型号,但不同批次可能会出现颜色、图案变化或局部式样改变等情况的产品,商家也应在协议中加以说明。
漫画由AI生成 制图 吴凌浩 范李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