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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消防专项检查发现 一小区使用的直流水枪不合格 2024年11月04日 常州晚报 A04版 城事 微社会

本报讯(周祥 邵文晔 何嫄) 近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对我市一小区进行消防产品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小区使用的直流水枪为不合格消防产品。消防部门当即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将不合格消防产品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

一份由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员、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苏)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该小区使用的标称高邮市某消防器材厂生产的直流水枪,枪体发生渗漏,其密封性能项目不符合规定。目前,该小区已更换合格的消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生产和销售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和十九条分别对消防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明确了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常州消防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身边有不合格消防产品,大家可拨打119火警电话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