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翼 常法轩
本报讯 5月7日,市中院发布了3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给有钱却不还的老赖们敲响了警钟:欠债后有钱不还就是不讲诚信,情节严重的还是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一:判决生效后擅自转让车辆,被判拒执罪。
金坛法院经执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谢某在明知二审判决结果、自己必须还债的情况下,仍将其所有的一辆奥迪车转让给他人,致使上述判决无法执行。金坛法院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案发后,谢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与申请执行人杨某某达成还款协议,取得杨某某谅解。
金坛法院经审理,以谢某犯拒执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取得财产不主动申报、履行,被判拒执罪。
金坛法院经执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谢某生仅有一处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屋且不宜处置,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谢某生因上述案涉房屋拆迁获得24万余元拆迁款。但谢某生既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亦未主动履行债务,而是将上述拆迁款转作他用,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金坛法院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谢某生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8.5万元。
金坛法院经审理,以谢某生犯拒执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
案例三:擅自处置查封的财产,被判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武进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江阴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即本案被执行人陈某清,明知太阳能铝合金边框已被法院查封,仍将其中部分销售给无锡某电力公司及其他人,所得货款仅部分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武进法院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陈某清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的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武进法院经审理,以陈某清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据介绍,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是为了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认识和了解拒执犯罪,也是警示有能力履行的被执行人,必须主动向人民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何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