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版:城事 微社会
2024年06月13日

诈骗案发后,为应付被害人的追讨

男子以骗“还债”,结果两罪并罚

本报讯(舒翼 王丽霞 刘锡) 被告人刘某此前在徐州诈骗段某100多万元,案发后为了应付被害人段某的不停追讨,他萌生了到其他地方再骗点钱偿还段某的想法,便到溧阳故技重施。记者昨天从溧阳法院了解到,因为涉嫌诈骗罪且两罪并罚,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2022年1月,溧阳某公司有一批电缆线要从溧阳运输至浙江舟山,公司通过某网络货运平台招募车辆和司机。刘某以他人账号承接了该笔订单。在收取了500元定金后,刘某当晚就将拿到的这批全新的、共计4524米电缆线作为废品出售,得款90余万元。他将其中的50万元用于偿还段某,剩余款项则用以偿还其他债务。做完这一切后,刘某投案自首。经鉴定,该批电缆线价值150余万元。

溧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刘某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连同原判刑罚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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