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5版:第一升学·专题
2024年08月30日

欢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援助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学生

注:1.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享受政府各学段各类资助政策外,还可通过所在学校申请以上助学行动中适切的项目,接受专项社会爱心捐助。

2. 项目负责单位:常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常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19-88123710)。

3. 为以上助学项目所接收到的每一笔爱心捐款,开具等额公益捐赠票据,出具帮困助学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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