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龚励 商轩) 记者昨天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我市推出300万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项消费券。消费者购车时,通过国补与消费券相结合的方式,最高可领取900元补贴。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补贴活动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券面值为300元,总计10000张。活动从7日到31日。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标准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即可在现行补贴标准(国补)的基础上,采用支付立减的方式叠加使用300元专项消费券。
据了解,我市现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为: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在2000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元,价格在2000元(含)至3000元(不含)的补贴400元;价格在3000元(含)以上的补贴500元。此外,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在每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补贴。
在我市一家电动车自行车销售门店,市民李先生正在办理以旧换新手续,他开心地说:“我这辆旧电动自行车已经骑了好几年,正想换辆新的。现在有了这个补贴政策,真是太划算了,能省不少钱呢。” 门店销售人员也表示,自补贴活动开展以来,前来咨询和购买电动自行车的顾客明显增多,极大地带动了店里的销量。
市商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1次专项消费券,补贴申领人、老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须为同一人,活动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用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