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促销期后以非优惠价买了个拖把,超市就必须退回10倍差价?在一起消费纠纷调解失败后,新北区消协亮明观点:消费者维权要理性,应在合理的范畴内提出诉求。
几天前,周某在新北区一超市买了个拖把,核对账单后发现实付价比标签价贵了几元钱,遂以“低标高结”为由,要求超市退回10倍差价,遭拒后向新北区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前往超市调查,看到该货物标价牌上显示有两种价格:一是促销期价格,一是正常价格。从周某出示的小票来看,拖把是过了促销期才买的,因此按正常价格结算。超市负责人表示,他们在工作管理上有疏漏,未及时更新标价牌造成消费者误解,愿意退还消费者2倍差价,但消费者仍坚持10倍退差,双方不欢而散。
“近年来,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这是好事。不过,‘过度维权’现象也时常出现。” 新北区消协负责人对记者说,过度维权是指消费者夸大商品或服务对其造成的伤害,盲目提出远超商品或服务本身价值的诉求行为,这样不仅推高维权成本,也不利于解决纠纷,甚至会因调解失败而失去应得的权益。
(新消 庄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