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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PM_2.5浓度:十年降幅达52.8%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仍然在路上,我市发布第三个“大气十条” 2024年10月15日 常州日报 A01版 要闻

本报讯(朱雅萍 常环轩) 10月14日,常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召开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新闻通气会,介绍十年来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果,同时解读新近出台的《常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清新的空气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主要指标PM_2.5浓度从2013年的72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3年的34微克/立方米,降幅高达52.8%;2022年、2023年更是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其他大气污染物浓度也大幅下降。“‘雾霾天’少了、‘水晶天’多了”,成为市民的直观感受。

喜人的成绩并非大气污染治理的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常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近期出台,这是我市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明确:到2025年,全市PM_2.5浓度总体达标、PM_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

《实施方案》将围绕五大方面抓好重点任务的落实。

坚持控增量、优存量“两项举措”,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

落实控煤、降耗、增绿电、建示范“四大任务”,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到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5%左右;拟建、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30万千瓦,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推进近零碳园区和近零碳工厂试点建设,鼓励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

聚焦结构、车辆、非道、油品“四大领域”,大力推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抓好园区、VOCs、固定源、面源、氨氮“五项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到2025年,重点工业园区VOCs浓度比2021年下降20%;全市水泥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清洁生产改造,有序推进铸造、垃圾焚烧发电、玻璃、有色、石灰、矿棉等行业的深度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和异味扰民问题,推进无异味园区建设。

做好“六大支撑”,全力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实施方案》还充分结合我市新能源之都建设工作,增加了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进近零碳园区和近零碳工厂试点建设等“常州元素”,充分体现了常州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