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的重要改革目标,为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供了根本遵循。新征程上,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必须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在内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综合性改革,其广泛性、深刻性前所未有。如何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向前发展,成为关系改革性质和最终成败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一旦出现就无法挽回、无法弥补。”因此,必须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改革各方面全过程,更有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改革落到实处。
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持续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机制,建强用好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把党员组织起来、把人才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使党的大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从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最初一公里”及时落实到基层党组织的“最后一公里”。积极调动地方积极性,推动各地党委(党组)深刻领会和把握全会的精神要义,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改革设计中来,研究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改革落实方案,主动作为、大胆作为,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
激发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的制度的科学完备程度。我们党始终重视自身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被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不断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党和国家的治理优势。制度具有历史性和现实性,要因时因势完善发展。新征程上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争做改革发展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带动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健全完善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机制,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抓牢基本培训制度,引导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释放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强烈信号,用好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注重扩大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改革事业中来。
以改革精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管党治党全面系统布局、协同高效推进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取得一系列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新征程上,以改革精神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以系统思维、科学方法,在健全组织体系、教育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五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涉及范围广、触及利益深、攻坚难度大,必须完善监管体系,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重点部署。要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把政治监督任务精准到点、责任落实到人;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持续为基层减负;要扎实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持续放大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着力铲除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注重推动监督主体之间有机衔接、高效协同,切实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
作者单位:中共常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