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版:文笔塔·记忆
2024年12月15日

凡人剪影

缅怀“老政法”杨诚良

吴克贤

1984年2月18日,作者和杨诚良(左)在青果巷38号常州市法律顾问处办公室前留影。

杨诚良是我市政法战线的一位老同志。他生于1932年7月,2001年3月12日因病去世,享年69岁。他出生在江苏新沂市邵店乡,1947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10月赴朝鲜参加抗美援朝,1951年5月在一次战斗中严重烧伤,经疗养后定为病残三级甲等。1954年8月转业到常州,先后在民政、检察、公安、法院、司法等单位工作长达近30年。

我和他是上世纪70年代初在市委“五七干校”时相识的,但接触不多,在一起共事则是80年代初,我国律师制度刚刚恢复,我们作为老政法干部被调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科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80年9月,常州市法律顾问处经常州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1981年12月,杨诚良和我以及何毓庚、徐示先等6位同志经江苏省司法厅考核合格,被授予律师资格。同年,杨诚良同志被选为江苏省律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1982年2月,他被任命为常州市法律顾问处主任,我被任命为副主任。他放手让大家探索,带领大家积极开拓业务。法律顾问处成立之后,重点在刑事辩护工作上拓展业务,从而打开律师工作的局面。1982年4月,法律顾问处开始开拓法律顾问工作,处里指派我担任戚墅堰机车车辆厂法律顾问,这既是他对我的信任,也是给我压担子。与此同时,处里还积极探索民事代理工作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他总是鼓励大家努力去探索、去实践,遇到困难时总是和我们一起分析研究,寻找克服困难的办法。

为提高业务水平,他鼓励大家认真学习业务,尽管经费紧张,他提倡及时添置相关业务书籍。按照他的说法,业务书籍是我们的“武器”,业务不熟悉,水平不提高,就很难为当事人服务。

他出生农村,爱人是农村妇女,在家乡从事农业劳动,操持家务。夫妻俩长期两地分居,但不离不弃,相守到老。1983年,杨诚良已年过半百,两个大的孩子已经工作,但老家还有一个女儿和儿子。考虑到爱人的养老和子女的成长,他于1983年初向组织申请提前离休,并按照当时的政策照顾,爱人户口迁入城市,随其共同生活;女儿进城顶替他来常务工,小儿子来常读书,以解决其后顾之忧。

杨诚良同志为了发挥余热,返聘在常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和国联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咨询工作。1984年12月,他和我等4位同志又被聘为常州市总工会常年法律顾问。他继续认真学习业务,几乎手不离书。有当事人来找他咨询时,他都认真倾听他们的诉说,然后根据事实和法律耐心仔细地进行解答,直至当事人满意为止。他经常当着当事人的面问“懂不懂”,意思是“你要是还不懂的话,我再给你解释解释,直至真正明白为止”。“懂不懂”是他接待当事人的口头禅。

凡是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直来直去,有话当面说,从不拐弯抹角。你有什么缺点,他会当面指出,和你有什么不同意见,他也会与你争得面红耳赤。他重视理论学习,关心时事政治,对事物有独特见解。

杨诚良一生勤奋不为名,真心实意对同志,生活艰苦不贪腐,两袖清风别人间。他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的精神鼓舞着我们前进,我们缅怀他是为了纪念他,学习和发扬他的革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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