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版:法苑
2024年12月29日

优良家风国法帮助未成年人向阳生长

常州市第三中学高二(12)班 王梦圆

并非每一个孩子都在阳光下成长,有多少隐秘的角落,藏匿着罪恶与哀伤。

《滕王阁序》中写道:“时运不齐,命途多舛。”社会错综复杂,如同繁星夜空,每个个体都有独属于自己的运行轨道,人们无法完全预测或是掌握深处的暗流涌动。初触世事的未成年人,在思想心智上尚不成熟,分不清是非曲直、青红皂白。若无行为的规范与正当的约束,未成年人只能单凭感性认识不断积累自己的“不完整”思想。育人如栽树,“风霜雨雪”会摧残“花朵”,摧残出一地暗红。近年来,有关未成年人安全的话题只增不减,我们的所见所闻不过是冰山一角,因此有关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更加不容忽视。

社会存在决定着人们的思想,正确的思想推动个体的发展与延续,反之则适得其反。个体的成长有其自然规律,如何建立对事物的认知、对价值的判断,是一个不断与外界交流与反馈的过程。孩子是天生的模仿者,他们拙劣地模仿与观察世界,在家庭、社会、学校、网络上不断构造他们的三观。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接触者”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俗话说“孩童如白纸,父母执画笔”,最好的家教是润物细无声地以身作则,以一个灵魂去唤醒另一个灵魂,达到“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效果。古有孟母三迁的故事脍炙人口,今有傅雷以家书为引路灯的佳话广为人传。然而我们发现教育有时会出现两个极端,一个是对教育的无从下手,因缺乏对未成年人的管教,使得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往往更易受外界不良因素侵蚀;另一个则是一味地“英才教育”,陷入“神童圈套”,对孩子进行揠苗助长。因此家长应当学会与未成年人进行沟通,给予陪伴,在家庭教育中传输时代新风。

“法令者,民之本也,为治之本也。”正所谓国有国法。纵观历史,法治掌握着国家以及社会的命脉,什么样的法规,造就什么样的国家与社会。道德的规范固然重要,法律的约束更不可或缺。从未成年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变更来看,“变法”是事物发展的创新途径,是顺应了客观规律的成效。作为维护国家正常运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不断修订与完善,既是规定了行为的边界,也是防范“漏网之鱼”钻法律空子肆意妄为。当未成年人已形成独立的个体,道德对其发挥的作用已是微乎其微,而法律则能够起到“防护墙”的作用,使受害者能够有法可依,让施暴者得到惩戒。真正的法律应当是经过深深地思考,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每一个人,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最后,生活的路线掌握在自己手中,在肤浅与虚幻的欲望开始占据世道、权利和名望的迷雾湮没精神世界时,未成年人所要具备的是“出淤泥而不染”的个人品格,在浊流中洁身自好,不屈的灵魂独自清醒,高尚的人格熠熠生辉,面临恶势力及时寻求帮助,做到心存坚定,向阳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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