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于董艳 戎旭东 时豪) “小计量”关乎“大民生”。记者2月27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由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办法》落实,连日来,我市积极对集贸市场主办方、经营户开展宣贯与培训。
此次修订发布的《办法》,主要针对集贸市场内不法商家“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现象,重点完善了集贸市场主办者职责、经营者职责、计量违法行为处罚三方面内容。
“《办法》鼓励集贸市场主办方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公示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对计量失准且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可追究违法责任直至清退。”2月17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走进各农贸市场,通过横幅、海报、宣传册等形式加大《办法》普及力度。2月25日至26日,天宁区、溧阳市也分别举行《办法》宣贯会,并通过各集贸市场电子屏、宣传展板等渠道,以政策图解、典型案例、消费警示等形式,广泛宣传《办法》核心内容,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