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版:城事 精要闻
2024年04月09日

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违规!

■王伟 秋冰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获悉,我市某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被立案调查。经审理,该当事人主动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且按要求补办了相关手续。鉴于该工程未投入使用,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市住建局日前审理讨论决定,依法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对该房地产开发商处30000元罚款。

该房地产开发商承接了星港大道北侧地块开发项目中的精装修工程。该工程总建筑面积为53151平方米,建筑高度达99米,用途为商业办公,其中室内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面积为3932平方米。去年9月,该工程准备竣工验收时,因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被住建执法部门查处。市住建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这项室内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属于特殊工程,当事人在施工时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中‘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的规定。”事后,当事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随即补办了精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手续。

据了解,对于这类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而擅自施工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除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还可处3万元至30万元的罚款。鉴于该房地产开发商主动投案,并提供证据配合调查、按要求补办了相关手续等情形,依据《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执法部门对当事人决定从轻处罚。据统计,近3年来,市住建行政执法支队共受理有消防程序类违法行为的案件20余件。

为减少消防安全隐患,市住建行政执法支队日前与监管部门开展执法联动,主动靠前服务,从源头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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