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生活得到全方位改善,绝对贫困历史性消除,补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短板;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2%;社会保障惠及全民,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健康水平持续提升。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对民生领域的改革发展做了全面部署。
积极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持续增加居民收入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新时代新征程,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做大“蛋糕”的同时,要注重强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构建三个层次分配相互协调、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发挥好初次分配中市场化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构建人本导向的再分配机制,完善第三次分配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打通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的堵点。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决定》着眼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出“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不断促进就业量的扩大和质的提升。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要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加强财税、金融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加大促就业专项政策力度,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与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
社会保障是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石,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决定》提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既聚焦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又针对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以及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提出了具体改革举措。
贯彻落实《决定》,要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重大改革,持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积极推进社会保障法治化,不断提升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要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尤其要解决群众预防保健和看病就医的问题,解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系统连续、公平可及的卫生健康服务。要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要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要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
人口问题是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决定》提出“健全覆盖全人群、全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是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全面认识、正确看待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加强战略性布局,动态优化相关政策举措,努力保持适度人口规模,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一老一小”问题不仅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更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特别是要抓好“一老一小”这一解决人口发展问题的突破口。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逐步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创造育儿友好的就业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完善养老服务相关补贴制度。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丰富老年精神文化产品供给。坚持社会参与、全民行动,营造孝老尊老助老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中共常州市委党校